来源: 江苏省江都中学 发布日期: 2020-12-15 访问量:386 |
尊敬的各位老师,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上午好,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《美好生活 宪法相伴》。
“国的家住在心里,家的国以和矗立。”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,因为和谐,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,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,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,而作为一名中学生,更应该去了解,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《宪法》。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,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,以宪法实施日作为“全国法制宣传日”,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,树立宪法观念。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,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,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,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,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。
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。从我们呱呱坠地,成为中国公民那一刻起,我们便身在一个“社会主义”的国家,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我国的根本制度。宪法还赋予我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。因为她规定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。”当我们踏进校园,宪法赋予我们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的受教育权,我们要学唱国歌,认识国旗、国徽、首都等等。因为这些都是宪法规定的,随着我们深入学习,我们还明白“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。”我们每个中国人都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职责。当我们走出校园,走进社会,赋予我们劳动的权利和义务。当我们慢慢老去,身体、脑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,宪法便赋予我们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。我们的一生,都有宪法守护者,保护着。我们的一生,都要守护着,维护着我们的宪法。习大大曾说:“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,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。”今年是我国第七个“国家宪法日”, 今年“国家宪法日”的主题是: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。”作为祖国未来希望的学生们,作为培育祖国未来花朵的老师们,我们都应自觉学习宪法,主动成为宪法的守护者,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,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。
国无法不治,民无法不立。在人类世界,保障权利保护自由最好的方式便是法。作为高中生,可能会觉得法离我们还太远,但学校从来都不是法外之地,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,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、纪律条令。一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的校园环境,其实这就是违反学校的“法”。借此机会,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:
一、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,不沉迷于网络,纠正网络游戏,网上装备,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、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。
二、要注意交友,近朱者赤近墨者黑,交一个良友会让我们受益匪浅。
三、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碰碰磕磕就出现打架斗殴的现象,只要我们心胸放的宽阔一点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。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,我们每个学生是其中的一员,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,或发现某些不良苗头,我们每位学生都有责任和义务加以劝阻,制止并及时报告班主任,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。
同学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,相互帮助,团结奋进,让我们一起学法,知法,守法,让我们用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,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,共创和谐校园。
谢谢大家!
法制名师、政治教研组张银芳老师